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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車隊的諸多技術合作廠商中,最茲事體大者即為車輛的心臟∼引擎供應商。F-1 引擎出力到達最高峰是在渦輪增壓時代 (The Turbo Era,1977∼1988),Honda的1.5公升V6雙渦輪增壓引擎曾經締造出1200匹馬力、平均每公升排氣量已可榨出800匹之譜,這除了高效率的進排氣之外,渦輪增壓值高達2.5∼4bar(大氣壓力單位,一般渦輪增壓轎車多在1bar以下)更是主因,不過那些都已經成為遙遠的歷史了。 

由於FIA認為賽車馬力大就直接等於危險,因而不斷限制車輛性能的發展,但因此亦激發引擎廠造出更高效率的產品;今日F-1引擎均為3.0升V10自然進氣型式、最大馬力約800匹,但這種水準仍是量產市售車再怎麼改裝強化都難以望其項背的,為甚麼F-1引擎能擁有這麼大的馬力呢?所有賽車引擎的基本構造均和一般房車並無二致,差異僅在於使用目的不同而有所改變:一場F-1(不含排位賽)比賽總里程決不超過400公里,亦即F-1引擎的耐力上限只要不低於400公里便已夠用(資源不足的窮車隊當然就得省著用),在這段空間之內儘量將引擎出力發揮至極限;而市售車引擎的大前提多為經久耐用、當然不能把動力一次全部榨出來,唯有減低機械疲勞方能增加耐久性。

再威猛、再耐用的引擎,在賽場上也可能完全收不到效果,因為引擎並非任意搭配一具變速箱就能發揮性能;在此必須說明的是:引擎廠商僅負責提供引擎本體,變速箱、傳動系統仍由車隊自己想辦法,因此及早確定新引擎的型式對賽車整體的開發而言是最重要的事。

現行F-1排檔已均為七速半自動變速型式,由方向盤上進行換檔,且已無離合器踏板;但在1989年這種技術應用於F-1之初,穩定性不夠的問題還讓大部分車隊都駐足觀望,畢竟在引擎轉速超過15000rpm的環境下,一次換檔失誤,就足以讓一具好引擎瞬間報銷!